各国须知
乍得
发布日期:2024-08-23 作者: 来源:签证礼宾处
(以下内容更新于2024年8月)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免签,出行前赴签证礼宾处开具出境证明】
一、表格、相片及其它要求
1.申请表1份
2.2寸近期白底彩照2张
3.3人(含)以上名单表1份
4.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二、签证类型(按实际情况准备)
(一)短期访问签证
1.邀请函(英文或法文)。
2.派遣函一份。单位派遣函(也叫在职证明)用英文写:用有单位名称的公函A4纸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内容写明成员的姓名、职务、单位地址电话,单位领导同意派出。应什么人邀请,去干什么,停留几天,任务结束后保证回国)。注明停留期、出访目的、访问城市、邀请人等。
3.护照复印件。
(二)过境签证
48小时不出机场免办
备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乍得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于 2019年11月18日生效。根据该协定:
一、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出境、过境乍得,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中方公民(不包括第二条所述人员)如欲在乍得境内停留逾30天或在乍国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二、中方持有效外交、公务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常驻人员,包括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任期内入境、出境、过境、停留乍得,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内办理就任手续。
三、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因公前往乍得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乍方同意或通报乍方相应主管部门。
(以上内容以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当日须知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