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须知
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
发布日期:2024-08-23 作者: 来源:签证礼宾处
(以下内容更新于2024年8月)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30日内免签,出行前赴签证礼宾处开具出境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部长会议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7年10月4日生效。
协定规定,缔约一方持本国有效外交、公务护照(含公务普通护照)公民,在缔约另一方入境、出境或者过境,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自2018年5月29日起持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入境出境停留或者过境波黑,每180日停留最长不超过90日时免办签证。180日指自停留的任意一日起向前溯及的180日。
(以上内容以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当日须知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