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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须知

韩国

发布日期:2025-07-31      作者:     来源:签证礼宾处

免签护照种类:外交护照、公务护照,出行前赴签证礼宾处开具出境证明(免签);公务普通护照需办理签证,出行前赴签证礼宾处开具出境证明(电子签)

一、表格、相片及其它要求

1. 近期(6个月内)2寸白底彩照1张(贴在申请表上)

2. 专用名单表1份

3. 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4. 申请表1份,通过此网站apply.visaforkorea-bj.com中文机打填表,“访韩事实”项填曾否获韩签证。注:网站默认需选择6个工作日后的启程日期,如申请人实际启程早于6个工作日,请填表打印后手动修改启程日期。


二、短期访问签证

韩国已停发贴纸签证,改发电子签证。使馆已不再随护照返还《签证签发确认书》,请申请人自行登陆韩国签证门户网站(https://www.visa.go.kr/openPage.do?MENU_ID=10301)选择“驻外使领馆”,输入护照号码等信息查询审查进度并下载打印《签证签发确认书》。申请人仍需按使馆要求通过外交部向使馆提交护照及纸质申请材料,使馆将在签证签发后退还护照。

 

(一)商务:

一般申请人:

1.邀请函:含邀请原因和按期回国保证书等内容,须列明所有申请人信息;

2.韩方的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印鉴证明书(需与邀请函里印鉴章一致);

3.韩方的纳税证明明细;

4.韩方可证明贸易业绩的材料(如有):进出口报关单、信用证(L/C)复印件、进出口业绩确认书、采购合同、业务推进意向书等;

5.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6.中文在职证明和费用证明(可以合并写,要求见备注);

7.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受中央行政机关及地方政府邀请者以及受韩国支社或韩国上市公司邀请者:

1.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

2.邀请方事业者登录证或固有号码证复印件;

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在职证明(见备注);

5.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二)以参加各种活动或会议、文化艺术、收集学术资料及其他类似目的而短期访问者

1.邀请函(含邀请事由和归国保证书等内容);2.邀请方事业者登录证明或固有代码证复印件;3.中方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在职证明(见备注);4.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二、过境签证

持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32国签证或居留证以及30天内抵离机票,可免办过境签证。

 

详细要求见:https://overseas.mofa.go.kr/viewer/skin/doc.html?fn=20230511071650024.pdf&rs=/viewer/result/202305


备注:

●短期二次或多次入境只能发每次30天停留期签证。

●短期签证申请人如拟在韩停留超30天,需提交在韩具体日程安排。

●单位派遣函(也叫在职证明):用有单位名称的公函A4纸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内容写明成员的姓名、职务、单位地址电话,单位领导同意派出。应什么人邀请,去干什么,停留几天,任务结束后保证回国)。注明停留期、出访目的、访问城市、邀请人等。

●费用证明打印在带有单位文头的A4纸上,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分别写明在国外期间的吃、住、行和医疗保险由谁支付。费用证明应包括访问目的、访问日期、成员的姓名、职务、单位地址电话)。

●持公务普通护照、普通护照人员,可自济州岛免签入境,在济州岛内停留30天。


(2025-06-06)各办证单位:

近期,部分赴韩国团组签证申请材料不符合驻华使馆要求,为保障团组出行,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各单位公函中启程日期及在韩停留期限等行程信息须与邀请函等韩方材料一致;

2、申请单次入境停留超过30天,或短期两次、多次入境签证,需提交具体、相应次数行程安排;

3、邀请函中须列明所有申请人信息。

 

特别提醒: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送签,请及时提交签证申请材料


以上内容以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当日须知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