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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须知

卢旺达

发布日期:2024-08-23      作者:     来源:签证礼宾处

(以下内容更新于2024年8月)

 

【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免签,出行前赴签证礼宾处开具出境证明(90天内)

 

一、表格、相片及其它要求

1.新申请表(英文大写填表)2

2.2寸白底护照照片2

3.护照原件(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二、签证类型(按实际情况准备)

(一)短期访问签证

1.邀请信(每团一份即可,但信中应注明所有团员信息)

2.派遣函(每团一份即可,但信中应注明所有团员信息,并附英文翻译件)

单位派遣函(也叫在职证明)用英文写:用有单位名称的公函A4纸打印,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内容写明成员的姓名、职务、单位地址电话,单位领导同意派出。应什么人邀请,去干什么,停留几天,任务结束后保证回国)。注明停留期、出访目的、访问城市、邀请人等。  

3.营业执照副本(附英文翻译件)

4.签证费缴费收据

5.中文照会(在签证礼宾处填写)及照会译文(见附件)

 

(二)过境签证

必办

 

备注

1.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中国公民,如欲在卢旺达境内停留逾90日或者在境内从事工作、学习、定居、新闻报道等须卢旺达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应当在入境前申请签证。 2.中方持有有效外交、公务、公务普通护照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或国际组织中的常驻人员,包括其持外交、公务护照的家庭成员,任期内入境、出境、过境、停留卢旺达,免办签证,但需在首次入境后30日内办理就任手续。 3.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因公前往卢旺达之前,应当通知外交途径征得卢方同意或通报卢方相应主管部门。 1.凡偕未成年人出入境,应提供亲子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亲子关系公证书(原、复印件)。 2.不可网申,所有材料须以纸质形式(英文)送馆。 3.收费方式:办理签证前请先到中国银行柜台缴费(任意支行均可,但转账和 ATM 存款无效;户名:卢旺达共和国驻华大使馆,账号:778350019362)。请将申请人姓名的拼音填写在银行存款单的备注栏(多人需另列清单),并注明是否加急(加急费翻倍)。银行存款单同其他材料一并递交至使馆。具体签证费标准及注意事项请径询卢驻华使馆(电话:65322193),持外交和公务护照免费。

  

(以上内容以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当日须知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