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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须知

佛得角

发布日期:2024-08-23      作者:     来源:签证礼宾处

(以下内容更新于2024年8月)

 

【外交、公务护照免签(30天内),出行前赴签证礼宾处开具出境证明;公务普通护照需办理签证。】

 

一、表格、相片及其它要求

1.申请表1份,中英文填表(见附件)

2.近期2寸白底彩照1张,贴申请表上

2.3 人(含)以上名单表1(见附件)

3.启程前护照须有半年以上有效期

4.护照须有本人签名

 

二、签证类型(按实际情况准备)

(一)短期访问签证

30天以上提供:

1.邀请函

2.护照复印件

3.中文照会(在签证礼宾处填写)及照会译文(见附件)

(领事官员未在国内需前方联络好驻华使馆才可收件处理)

 

备注

自2015年7月11日起,持外交、公务护照入境、出境或者过境,自入境之日起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公务普通护照需办妥签证。

佛得角签证申请表:/field/attached/file/20230421/20230421083021_190.doc

至少提前12个工作日送签,请及时提交签证申请材料。

 

(以上内容以外交部领事服务中心当日须知为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