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须知
喀麦隆
发布日期:2016-07-13 作者:签证处 来源:农业部国交中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喀麦隆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已于2016年7月7日签署,并将于2017年8月12日生效。根据该协定,我方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入境、出境、过境喀麦隆或停留不超过30天,免办签证。
协议同时规定,中央政府副部长级及以上职位的官员和军队少将级及以上军衔的军官,因公前往喀麦隆之前,应当通过外交途径征得喀方同意或报喀方相应主管部门。
因公普通护照需要办理签证。
2.邀请件原件或传真件。若出访目的为考察或培训,则需日程一份。
3.每人三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
4.每人二张签证表,用法文或英文填写。
5.护照必须有六个月以上的有效期,护照必须签字。
6.英文译文。
7.过境必办。
8.机票订单。
9.农业部人员要政审原件一份(外单位参团人员要确认件原件一份;政审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注:经杜阿拉去雅温德需在照会上注明。
PS:周一至周三送件 10:00-12:00
周三至周五取件15:00-16:00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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